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

梳理节目制作经营主体与申报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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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概述
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面向相应节目制作经营活动。誉淼通协助拟开展业务的企业梳理主体、股权、专业人员和经营场所资料,核对申请范围与实际制作计划是否一致。服务中区分企业的节目制作经营资格与具体作品的备案、发行、播出及网络传播事项,避免将一项证照理解为覆盖所有影视活动。企业应如实说明人员经历、岗位安排和业务情况,按照现行规则组织申请资料。后续开展项目时,仍需关注内容、版权、合同及其他适用管理要求,涉及独立审批的事项分别办理。

办理条件

申请主体及投资结构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准入要求。 有与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、专业人员和工作条件;具体人员要求。 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符合适用任职与管理要求。 拟经营业务符合现行规定,不超出可申请范围。

所需材料

申请表、主体登记及章程等基础资料。 法定代表人相关资料。 主要管理、专业人员的经历及相应证明。 经营场所使用及办公条件资料。 按现行指南需要提交的承诺或业务说明。

办理流程

明确节目制作经营计划及主体情况。 核对人员、场所和申请资料缺口。 整理并提交申报材料。 配合主管机关核验和补正。 接收审批结果,提示证照维护及项目办理衔接。

办理周期

办理周期以受理机关现行时限和实际补正、核验情况为准,准备时间按资料状态另行评估。

常见问题

许可覆盖电视剧或电影的全部审批吗?
不能这样理解,具体项目的备案、制作或发行等要求应按现行事项分别核对。
有证之后还需核对版权吗?
需要,制作经营许可不替代剧本、音乐、影像等内容的合法授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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